第3條水電優待以一個供水(電)戶為限,數個供水(電)戶符合優待條件者,應擇一個供水(電)戶優待,其餘全價付費。水電優待自申請當期開始。申請水電優待,應持下列資料,至指定地點辦理:一、身分證明文件。二、戶籍資料: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受理前項申請應登錄申請人之姓名為戶名。戶名異動須重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