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保健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退除役官兵就醫政策、計畫之規劃及研擬。
二、退除役官兵就醫法令之研擬。
三、退除役官兵健康保險、醫療補助之規劃、執行及管理。
四、退除役官兵醫療照護發展之研究及規劃。
五、退除役官兵健康促進及預防保健。
六、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復健及重建之規劃。
七、退除役官兵長期照護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八、所屬醫療機構醫療業務規劃、督導及考核。
九、其他有關退除役官兵就醫保健事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0條
第10條
第10條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