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所屬軍職人員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第2條 法規: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所屬軍職人員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人事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軍職人員如下:一、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所屬志願役之軍官、士官及士兵。二、前款人員休職、停職及留職停薪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