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法規:海洋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相關法規 海洋污染防治法母法 第20條 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之擔保,得以現金、銀行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銀行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等方式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