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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海洋污染防治各項許可申請收費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主管機關於審查前條各款申請案件時,經通知補正者,不另收審查費。
申請案件經駁回後,申請人重為申請者,應依前條各款規定繳納審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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