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巡防機關與海關協調聯繫辦法 第1條 法規:海岸巡防機關與海關協調聯繫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岸巡防目 第1條 為便於海岸巡防機關(以下簡稱海巡機關)與海關對於通商口岸、海域、海岸、河口與非通商口岸查緝走私工作之協調、聯繫,特依海岸巡防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