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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海岸巡防機關與海關協調聯繫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岸巡防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海關因緝私需要,得請求海巡機關協助,海巡機關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海關執行緝私,或海巡機關協助緝私,發現有犯罪嫌疑者,應立即依法移送主管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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