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巡防機關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調聯繫辦法 第3條 法規:海岸巡防機關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調聯繫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岸巡防目 第3條 海巡機關與農業機關於相互請求協助時,除緊急情形外,應以書面為之。如係以其他方式請求協助,嗣後應補送書面資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