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與國防部協調聯繫辦法 第14條 法規: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與國防部協調聯繫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岸巡防目 第14條 海巡機關及國防部所屬機關(構)、部隊得依任務相互支援合作,採相關保密措施,共同協議建立通信、資訊網路與資料系統連結交換機制,並相互協調提供通信電子資訊站台之設施支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