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8條 法規:國家海洋研究院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第8條 海洋生態及保育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海洋生物、生態系統調查與保育之研究及技術推廣。二、海洋生物科技與生物基因體之研究及技術推廣。三、海洋噪音、酸化、氣候變遷及人類活動對海洋生物影響之研究。四、海洋外來物種入侵防治技術之研究及推廣。五、其他有關海洋生態及保育研究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