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研究院組織法 第2條 法規:國家海洋研究院組織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第2條 本院掌理下列事項:一、海洋政策之研究。二、海洋研究與發展計畫之研擬及執行。三、海洋研究與發展成果及技術之推廣。四、海洋研究與發展之資訊蒐集、人才培育引進及國際合作。五、海洋保育與海巡執法人員之教育、訓練、認證及管理。六、其他有關海洋政策、研究及人力發展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