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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海洋研究院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院研究員、副研究員及助理研究員職務,必要時得比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定聘任之;其退休、撫卹比照教師相關規定辦理,並報請海洋委員會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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