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組織法 第7條 法規:海洋委員會組織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第7條 本會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前項編制表列有官等職等之人員,得在不逾編制員額二分之一範圍內,就官階相當之警察、軍職人員及民國八十九年隨業務移撥之關務人員派充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