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辦事細則 第9條 法規: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第9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後勤、通資訊、資通安全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二、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三、議事、出納、財物、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四、國會聯絡與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及執行。五、公產、公物及建築之管理。六、不屬其他各科、室及隊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