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 第8條 法規: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第8條 各地區巡防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中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各局員額內派充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