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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各地區巡防局設秘書室,掌理文書、印信、出納、庶務、公共關係、研考、為民服務及其他不屬於各科、室、中心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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