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 第4條 法規: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1-01-20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4條 各地區巡防局設巡防科、檢查管制科、情報科、後勤科、通電資訊科、督察室、勤務指揮中心,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