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27條 法規: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消費者保護目 第三章 金融消費爭議處理 第27條 預審委員應將審查意見報告提送評議委員會評議。評議委員會應公平合理審酌評議事件之一切情狀,以全體評議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出席評議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作成評議決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