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 第4條 法規: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4條 保險人辦理本保險相關會計帳務作業應遵行之會計分錄處理方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