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設立遷移或裁撤分支機構管理辦法 第20條 法規:保險業設立遷移或裁撤分支機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20條 保險業設立通訊處未依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辦理者,由主管機關命令裁撤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