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 第10條 法規: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10條 保險業招攬人員,應符合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或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之資格條件,並取得執業證書或完成保險業務員登錄程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