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34條 法規: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34條 銀行向客戶提供結構型商品交易服務,客戶得就其交易請銀行提供市價評估及提前解約之報價資訊;如該結構型商品係提供予屬自然人之一般客戶,銀行應提供客戶市價評估資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