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35條

銀行得向屬自然人之一般客戶提供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服務之種類,及得向屬法人之一般客戶提供結構型商品交易服務之種類,由銀行公會訂定,並報本會備查。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