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2-1條 法規: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2-1條 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於主管機關指定之本國銀行國外分行亦適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