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13條 法規: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13條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應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解釋公告及相關法規辦理。各項業務對交易雙方之各相關限制或規定,不得因組合而有放寬或忽略之情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