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外匯條例 第3條 法規:管理外匯條例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3條 管理外匯之行政主管機關為財政部,掌理外匯業務機關為中央銀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