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4條 法規: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一章 總則 第4條 管理銀行辦理事項如下:一、對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儲存於自行之支付款項之存管、移轉、動用及運用情形進行管理。二、依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合作銀行及清算銀行所提供資訊及報表,核對全部支付款項之存管、移轉、動用及運用情形。三、定期向主管機關報送全部專用存款帳戶之相關資料。四、統籌全部專用存款帳戶之資金調撥。五、協調及督導各合作銀行及清算銀行辦理支付款項相關管理事項。六、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