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2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金融資訊服務事業:指依本條例第八條所定經營跨機構間支付款項帳務清算業務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二、專…
- 第3條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對儲存於專用存款帳戶銀行之支付款項,應依本辦法規定配合專用存款帳戶銀行辦理存管、移轉、動用及運用作業。專…
- 第4條管理銀行辦理事項如下:一、對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儲存於自行之支付款項之存管、移轉、動用及運用情形進行管理。二、依專營電子支付…
- 第5條合作銀行辦理事項如下:一、對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儲存於自行之支付款項之存管、移轉、動用及運用情形進行管理。二、定期向管理銀行…
- 第6條清算銀行辦理事項如下:一、對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儲存於自行之支付款項之存管、移轉、動用及運用情形進行管理。二、定期向管理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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