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6條 法規: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一章 總則 第6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董事會應認知營運所面臨之風險,監督其營運結果,並對於確保建立及維持適當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負有最終之責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