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公司轉投資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票券金融公司轉投資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2條 票券金融公司除於本法施行前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者外,為配合政府經濟發展計畫或金融政策,得依本辦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投資於金融相關事業或與票券金融公司業務密切關聯之企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