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公司轉投資管理辦法 第11條 法規:票券金融公司轉投資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11條 票券金融公司因合併,不符合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者,經主管機關核准,得維持原投資金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