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合併程序及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財政部就信用合作社合併之有關事宜,得隨時派員,或請省(市)政府財政廳(局)或適當機構派員查核,並得令信用合作社於限期內提出必要文件、資料或指定人員說明。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