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第1條 法規: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1條 為處理經營不善之金融機構,以穩定金融信用秩序,改善金融體質,健全金融環境,並建立管理及運作機制,特制定本條例,設置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