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第三人認可及其公開拍賣程序辦法 第11條 法規:公正第三人認可及其公開拍賣程序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三章 公正第三人之公開拍賣程序 › 第一節 委託拍賣 第11條 委託拍賣契約應以書面為之,至少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債權人。二、抵押權順位。三、執行名義種類。四、取得執行名義費用。五、實際債權金額。六、委託拍賣標的物。七、拍賣方式。八、拍賣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