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30條 法規: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四章 附則 第30條 各服務事業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準用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三十八條至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辦理。各服務事業之子公司如為本準則第三條所稱之服務事業,各服務事業對該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得不適用前項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