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 第3條 法規: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3條 經營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應經本會核准。每一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以設立一家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