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56條 法規:證券商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五章 投資外國及大陸事業 第56條 證券商投資外國事業其出資種類以下列各款為限:一、外匯。二、對外投資所得之淨利或其他收益。三、對外技術合作所得之報酬或其他收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