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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商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49條

證券商投資外國事業,應以下列各款為限:一、證券事業,包括當地國法令准許其經營之相關證券、期貨、金融等業務。
二、其他經本會核准得轉投資之相關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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