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31條 法規:證券商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三章 業務 第31條 證券商經營自行買賣有價證券業務,應訂定買賣政策及相關處理程序,除本會另有規定外,買賣之分析、決策、執行、變更及檢討等作業程序應納入其內部控制制度。前項之資料,應按時序記載並建檔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五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