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設置標準 第30條 法規:證券商設置標準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四章 分支機構及代表人辦事處之設置 › 第二節 外國證券商 第30條 第六條及第八條之規定,於外國證券商申請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置分支機構者準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