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8條 法規: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8條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董事或經理人,擔任部門主管或直接從事業務人員之職務者,應取得或具備本規則所定有關部門主管或業務人員資格條件之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