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調處委員會組織及調處辦法 第19條 法規: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調處委員會組織及調處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19條 保護機構得視調處事件之情形酌收工本費或必要費用,其收費標準應報本會核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