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核准準則 第9條 法規:會計師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核准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9條 經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業務之會計師,及其所屬聯合或法人會計師事務所之查核助理人員應定期進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