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38條 法規: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五章 附則 第38條 發行人依第十九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四條規定辦理公告,應下載該公告資料報中央銀行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