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43條 法規: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三章 業務 第43條 主管機關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得對期貨經理事業之業務、財務及其他必要事項進行查核。期貨經理事業對於前項之查核,應提出說明及提供相關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