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58條 法規:期貨商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四章 附則 第58條 本規則自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一日施行。本規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四日修正發布之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十七條及第二十四條自一百零二會計年度施行;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二十四條自一百十一會計年度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