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47條 法規:期貨商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三章 業務 第47條 國內期貨交易保證金或權利金之繳交,得以現金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有價證券為之。國外期貨交易保證金或權利金之繳交,除本會另有規定外,應以現金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