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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期貨商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40條

期貨商對不同客戶所為同種類期貨交易之委託,應就交易結果,依誠信原則進行分配。
期貨商為前項之分配時,不得對所屬負責人、業務員、其他從業人員或其配偶作較其他客戶有利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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