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二章 期貨信託基金之募集 第7條 期貨信託事業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得募集以外幣計價之期貨信託基金,其申購、買回以及所應付相關費用,應以期貨信託事業所選定之外幣計價,其選定後,不得再任意變更。前項以外幣計價之期貨信託基金,應經中央銀行同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