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法 第89條 法規:期貨交易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相關法規 期貨交易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同業公會 第89條 期貨業非加入同業公會,不得開業。但該所屬區域未組織同業公會者,應暫時加入主管機關指定之同業公會。前項同業公會之設立、組織及監督,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適用商業團體法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